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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指南

来源:小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更新时间: 2014-07-30 

  项目名称: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

  2.办理单位:小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3.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小金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4.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或即时办结(项目审批机关组织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收费依据:无

  三、申请条件:已完成建设项目审批所需要件,条件成熟,符合国家政策投向的政府性投资项目。

  四、提交材料: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立项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包括招投标基本情况表);3.环评批复;4.用地预审批复;5.规划选址意见书;6.节能审查批复;7.项目业主营业执照;8.项目业主组织机构代码;9.项目进展情况;10.业主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11.资金来源承诺文件;1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办理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向县政府政务中心县发改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县发改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和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和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县发改局窗口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县发改局进行审批或转报审批。进行项目审查时,如有必要,县发改局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4个工作日之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将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将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4.对同意批复的项目,县发改局出具项目批复文件,对不同意批复的项目,县发改局出具不予批复决定书;对已转报的项目,县发改局在收到上级有权审批部门作出的意见后,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转发。

  5.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批复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手续。

  6.已经批复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艺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局报告。县发改局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进行重新审批或转报审批。

  7.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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