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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暨小金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总体工作制度

来源:小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更新时间: 2013-07-19 
 

  小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暨小金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总体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设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和副主任带领县政府应急办和政府办相关股室具体执行日常工作。

  县政府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综合股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汛期除外),同时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和副主任轮流带班。应急办每月编制轮流带班、值班安排表并通知有关人员,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二、主要职责任务

  县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值班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值班工作程序

  (一)处理各种来电

  对各类公务来电,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好电话内容、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按照领导分工范围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有关同志,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委宣传部或县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委宣传部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工作通知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4.接待来电。凡接到上级关于有关领导带队来县检查工作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县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县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呈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接待客人的报告,记录客人姓名、单位、职务、住宿地点、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反映。

  (二)处理各类公文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登记后送县政府办公室机要科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并按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加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县委机要局机要发送。

  (三)协助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会务服务。

  四、应急值守工作程序

  (一)信息核实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特别是接到群众个人报告后,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在第一时间核实、核准相关信息,并根据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初步判定事件级别。

  (二)及时报告

  确认事件真实性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动态,随时做好续报。如果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在报告带班领导的同时,还应当直接报告县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

  (三)分级处理

  对于一般或较大等暂不需要县上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县政府总值班室应当加强信息跟踪,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特殊或发生在特殊地区、特殊时段,或者可能演化发展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县政府总值班室应当提出先期处置建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科室,积极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熟悉部门工作,熟悉县政府各领导同志分工,熟悉县直各部门职责,确保准确、快速地完成交办事项。

  (二)负责值班的人员应当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三)工作人员应当熟练使用各种应急通讯设备,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四)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来文、来电和《值班记录》,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五)除领导或经领导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使用总值班室通讯设备;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六)工作人员要保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到有礼有节。爱护值班室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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