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小金县委
- 小金县人大
- 小金县政府
- 小金县政协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级各行权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17〕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州办发〔2016〕23号)、《阿坝州推进智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省人民政府“放管服”专项督查组反馈问题的通知》(阿州职转小组办〔2017〕6号)要求,并结合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就我县清理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全县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我县行政审批(许可)共209项,其中,保留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县级初审36项,保留州级行政审批项目县级初审8项,县本级行政许可项目165项。各行权部门严格按照(附件1),调整和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清单,并于4月17日前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进行审批(具体操作请与县政务中心联系)。
二、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3项我县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18项;整合14项为8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1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26项(附件2),必须纳入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办理(具体操作请与县发改和经信局联系)。
(一)保留18项。
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3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县交通运输局2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农畜水局3项: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环林局1项: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
县气象局1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县发改和经信局2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报告书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县消防大队1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县民宗局1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1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批。
县安监局3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整合14项为8项。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3项整合为2项:一是在现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规划许可”2项基础上整合“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许可”、“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许可”、“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许可”3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同时,该审批事项涉及文物建设的必须会同县文体广新局进行并联审批;二是在现有“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1项基础上整合“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1项,合并为“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县城市管理局4项整合为2项:一是将“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审批”2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二是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2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农畜水局5项整合为2项:一是在现有“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3项基础上整合“国家基本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1项,合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二是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水许可”2项,合并为“取水许可”。
县文体广新局整合1项:在现有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审核”基础上整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3项,合并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县环保林业局整合1项。将现有的“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1项基础上整合“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2项,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核)”1项。
(三)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1项。
县防震减灾局1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建设项目审查。
三、许可限额情况
经清理,取消限额的事项8项,保留限额的事项16项(附件3),凡是取消限额的项目,不得再有许可数量的限制;凡是保留限额的项目,务必于4月30日前依法制定并公布许可限额的数量、具体布点和遴选规则,并报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4015进行公开。联系人袁曦,联系电话:2787232,QQ:16063480。
附件: 1.小金县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目录
2.小金县报建审批事项清单
3.小金县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目录
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
小金县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目录
(共207项,其中含,保留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县级初审35项,保留州级行政审批项目县级初审8项,县本级行政许可项目164项)
序号 | 审批 部门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1. |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 |
| 省、州、县联审 | ||||||||||||
2. | 粮食收购许可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
| |||||||||||||
3. | 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备注1 |
| |||||||||||||
4. |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 |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 | 省、州、县联审 | |||||||||||||
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6. |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 食盐零售许可 |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
7. |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 1.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第一条 | 省、州、县联审,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
3.限额以下利用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 | ||||||||||||||||
4.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
8.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 |
| |||||||||||||
9. | 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设计审批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 省、县联审,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0. | 公路建设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 省、州、县联审,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1.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 | 省、县联审 | |||||||||||||
12. | 船舶检验审批 | 1.船舶建造检验 | 《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 |
| ||||||||||||
2.船舶营运检验 | 《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 |
| ||||||||||||||
13. |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 |||||||||||||
14. | 水运交通特种运输许可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15. | 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 |
| |||||||||||||
16. | 船员适任资格认定 | 《船员条例》第九条 |
| |||||||||||||
17. |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
| |||||||||||||
18. | 船舶设计图纸审批 | 《船舶和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条例》第六条 |
| |||||||||||||
19. | 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20. | 县公路分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
| ||||||||||||
21. | 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 | 1.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五十五条 |
| ||||||||||||
22. |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
| |||||||||||||
3.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
| ||||||||||||||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含广告标志、标牌)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
| ||||||||||||||
5.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
| ||||||||||||||
6.公路行道树砍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
| ||||||||||||||
7.其他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
| ||||||||||||||
23. |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 |||||||||||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
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 ||||||||||||||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 ||||||||||||||
6.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 |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 |
| ||||||||||||||
24. | 客运线路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 |||||||||||||
25. |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12项 |
| |||||||||||||
26. | 县财政局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 ||||||||||||
27. |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
| |||||||||||||
28. | 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网站名称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 省、州、县联审 | ||||||||||||
29. | 内资公司及分公司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 |
| |||||||||||||
30. | 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31. |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
| |||||||||||||
32. |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 20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第四条第一款 |
| |||||||||||||
33.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
| |||||||||||||
34. | 企业集团登记 |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 |
| |||||||||||||
35.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 |||||||||||||
36. | 户外广告登记 |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
| |||||||||||||
37.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告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 |
| |||||||||||||
38.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
| |||||||||||||
39. | 最高等级计量标准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 |
| |||||||||||||
40.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
| |||||||||||||
41. | 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
| |||||||||||||
42. | 餐饮服务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
| |||||||||||||
43. | 食品流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
| |||||||||||||
44. | 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1.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 |
| |||||||||||
2.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 |||||||||||||||
45.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46. | 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
| |||||||||||||
47.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 |||||||||||||
48.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设立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 省、州、县审批,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49.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
| |||||||||||||
50.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涉及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 省、州、县审批,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51. |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州、县审批,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52. | 县档案局 | 出卖、转让特定档案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
| ||||||||||||
53. | 县教育局 |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 ||||||||||||
54. | 县民族宗教局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55. |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 | 省、州、县联审 | |||||||||||||
56.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 |
| |||||||||||||
57.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 ||||||||||||
58.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86项、88项 |
| |||||||||||||
59. | 县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 |
| ||||||||||||
60. | 社会团体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 |
| |||||||||||||
61. |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
| |||||||||||||
62. | 建设社会公共墓地许可 |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1997年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 省、州、县联审 | |||||||||||||
63.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 |||||||||||||
64. | 县消防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三条第一款 |
| ||||||||||||
65.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四条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66. | 县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 |
| ||||||||||||
67. |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 |
| |||||||||||||
68.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69. | 特种行业许可 | 1.印章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6项 |
| ||||||||||||
2.旅馆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7项 |
| ||||||||||||||
70.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1项 |
| |||||||||||||
71.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1.申请和注销安全生产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九条 |
| ||||||||||||
2.有效期满换证 | ||||||||||||||||
3.年检 | ||||||||||||||||
4.变更安全许可内容 | ||||||||||||||||
72.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1.企业设立和注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条、第十九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第四条 | 省、州、县联审 | ||||||||||||
2.有效期满换证 | ||||||||||||||||
3.年检 | ||||||||||||||||
4.企业名称变更 | ||||||||||||||||
5.法定代表人变更 | ||||||||||||||||
6.注册地址变更 | ||||||||||||||||
7.登记类型变更 | ||||||||||||||||
8.核定数量变更 | ||||||||||||||||
9.仓库地址变更 | ||||||||||||||||
73. | 购买、载运危险物品审批 | 1.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省、州、县联审 | ||||||||||||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
| ||||||||||||||
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备案证明和运输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
| ||||||||||||||
4.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
5.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
74. | 户口登记迁移审批 |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
| |||||||||||||
75.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2项 |
| |||||||||||||
76. | 行驶证核发 | 机动车行驶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八条 2.《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第三条、第五条 |
| ||||||||||||
非机动车行驶证核发 |
| |||||||||||||||
超标电动两轮车行驶证核发 |
| |||||||||||||||
77.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条第三款 |
| ||||||||||||
校车驾驶证核发 |
| |||||||||||||||
78. |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娱乐场所审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 ||||||||||||
79. | 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十四条 |
| |||||||||||||
80.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81.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以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 |||||||||||||
82.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县以上主管部门、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 ||||||||||||||||
3.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 | ||||||||||||||||
4. 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 | ||||||||||||||||
83. |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58项 |
| |||||||||||||
84. | 馆藏文物的借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 |||||||||||||
85.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许可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
| |||||||||||||
86. | 出版物零售许可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
| |||||||||||||
87. | 印刷企业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
| |||||||||||||
88.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认定
| 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认定或申请增加业务范围(乙级及以下)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第十九条第二款 | 省、州、县联审 | ||||||||||||
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认定或申请增加业务范围(二级及以下)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05〕1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
3.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认定或申请增加业务范围(乙级及以下)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07〕14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 |||||||||||||||
89.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 |||||||||||||
90.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 |
| |||||||||||||
91.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广播电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 |||||||||||||
92. |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36项 |
| ||||||||||||
93.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94.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95.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 |||||||||||||
96. | 医疗机构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
| |||||||||||||
97. | 医师执业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 |||||||||||||
98.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
| |||||||||||||
99.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
| |||||||||||||
100.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
| |||||||||||||
101. | 单采血浆站许可 | 1.单采血浆站设立审批 |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8号)第十三条 | 省、州、县联审 | ||||||||||||
2.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 | ||||||||||||||||
102. | 放射诊疗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
| |||||||||||||
103. |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主席令第35号修订)第三十一条 | 省、县联审 | ||||||||||||
104. | 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
| |||||||||||||
105. | 森林防火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 |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
| |||||||||||||
106. | 木材运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
| |||||||||||||
107. | 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六条 | 州、县联审 | |||||||||||||
108. | 林木采伐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
| |||||||||||||
109.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 1.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公布) | 省、州、县联审,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
3. 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 | ||||||||||||||||
110.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六、第七条;《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林资函〔2015〕638号)三 | 州、县联审 | |||||||||||||
111. | 野生动物捕捉(猎捕)许可 | 猎捕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2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修正)第十六条 | 省、州、县联审 | ||||||||||||
112. |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第五条 | 省、州、县联审 | ||||||||||||
113.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2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 省、州、县联审 | |||||||||||||
114. |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属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的训养繁殖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2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第四次修正)第二十四条 | 州、县联审 | ||||||||||||
115. |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 属国有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经营利用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2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第四次修正)第二十六条 | 州、县联审 | ||||||||||||
116. | 野生动物捕捉(猎捕)许可 | 猎捕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2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第四次修正)第十七条 | 州、县联审 | ||||||||||||
117. | 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野外考察、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一条 | 州、县联审 | |||||||||||||
118.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州、县联审 | |||||||||||||
119. | 建立固定狩猎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七条 | 省、州、县联审 | |||||||||||||
120.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204号令)第十八条 | 省、州、县联审 | |||||||||||||
121. |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2013年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 | 省、州、县联审 | |||||||||||||
122.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捕捉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 |||||||||||||
123.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 |
| |||||||||||||
124. | 从事营利性防沙治沙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 |||||||||||||
125. |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 非重特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26.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 |||||||||||||
127.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 |||||||||||||
128.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四条、第七条 | 省、州、县联审 | |||||||||||||
129. | 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 |||||||||||||
130. |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 |||||||||||||
131. | 县国土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
| ||||||||||||
132. | 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 |||||||||||||
133. | 集体土地占用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 |||||||||||||
13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
| |||||||||||||
135.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
| |||||||||||||
136. | 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 |||||||||||||
137. |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 |||||||||||||
138. | 采矿权审批 | 1.划定矿区范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
| ||||||||||||
2.采矿权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
| ||||||||||||||
3.采矿权变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
4.采矿权转让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 |
| ||||||||||||||
5.采矿权注销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
6.采矿权延续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
| ||||||||||||||
139. |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种子生产许可 | 1.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六条 | 省、县联审 | |||||||||||
2.其他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 | ||||||||||||||||
3.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十四条 | |||||||||||||||
4.种子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点或生产品种变更) |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2006年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 | |||||||||||||||
5.种子生产许可变更(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2006年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 |||||||||||||||
140. | 种子经营许可审批 | 1.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经营许可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十二条 | 省、县联审 | ||||||||||||
2.除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外的其他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 | ||||||||||||||||
3.马铃薯脱毒种薯经营许可 | ||||||||||||||||
4.草种经营许可 | 《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 |||||||||||||||
5.种子经营范围变更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 |||||||||||||||
6.种子经营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住所变更 | ||||||||||||||||
141.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1.蚕种生产许可 | 《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第十八条 | 省、县联审 | ||||||||||||
2.蚕种经营许可 | ||||||||||||||||
3.蚕种冷藏生产许可 | ||||||||||||||||
142. | 核发植物检疫证 | 1.调运检疫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
| ||||||||||||
2.产地检疫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
| ||||||||||||||
143. |
| 野生动物捕捉(猎捕)许可(水生) | 捕捉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十一条 | 省、县联审 | |||||||||||
144. |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初审(水生)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条 | 省、县联审 | ||||||||||||
145. | 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许可(水生)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十条 | 省、县联审 | ||||||||||||
146.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水生) | 经营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三条 | 省、县联审 | ||||||||||||
147. |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 省、县联审 | ||||||||||||
148. | 国家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审批 |
|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13年农业部第5号令修订)第十五条 | 省、县联审 | ||||||||||||
149. |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 ||||||||||||
150.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证核发 | 1.拖拉机驾驶操作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 ||||||||||||
2.增加或变更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 |
| |||||||||||||||
3.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证核发 |
| |||||||||||||||
4.增加或变更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准驾机型 |
| |||||||||||||||
151.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 1.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
2.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
| |||||||||||||||
15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 ||||||||||||||
153. | 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
154.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 |
| |||||||||||||
155.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
| |||||||||||||
156. | 内陆水域捕捞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 |
| |||||||||||||
157. | 渔业船舶强制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
| |||||||||||||
158. |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渔业船舶船员审批 | 1.《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第61号)第三条 2.《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1994年农业部发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三条 |
| ||||||||||||
159. | 渔业船舶登记 |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2.《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第三条 |
| |||||||||||||
160. | 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
| |||||||||||||
161. | 兽药经营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162. | 动物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
| |||||||||||||
163.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
| |||||||||||||
164. |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 |
| |||||||||||||
165. | 畜禽人工授精员从业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七条 |
| |||||||||||||
166. | 引进种用畜禽及其胚胎、种蛋、精液检疫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2.《四川省动物和动物产品申报检疫办法》(川办发(2001)20号)第八条 |
| |||||||||||||
167.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
| |||||||||||||
168. | 生鲜乳收购许可及准运证明核发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
| |||||||||||||
169. |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取水许可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 国家计委令第15号) | 县以上主管部门、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取水许可 | ||||||||||||||||
170. | 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98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县以上主管部门、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7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8日予以修改) | 县以上主管部门、 | |||||||||||||
17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 县以上主管部门、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73.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 |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
174. | 坝、堤、闸兼做公路审批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175. | 水工程建设审批 | 1.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72项 |
| ||||||||||||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
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
| ||||||||||||||
176. |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1.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县以上主管部门、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3.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
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
17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1.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和水工程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 ||||||||||||
2.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
| ||||||||||||||
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
| ||||||||||||||
4.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
178. | 工程建设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 2.《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 |||||||||||||
179. |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
| |||||||||||||
180.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 |||||||||||||
181. | 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 |||||||||||||
182. | 县地方税务局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
| ||||||||||||
183.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
| |||||||||||||
184.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省、州、县联审 | |||||||||||||
185.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
| |||||||||||||
186. |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87.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188.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州、县联审 | ||||||||||||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 | ||||||||||||||||
18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会同文体广新局并联审批 | |||||||||||||||
3.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
4.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
190.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
| |||||||||||||
191. | 停止供水审批 |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192. | 城市排水许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
193.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
194. | 燃气经营许可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省、州、县联审 | |||||||||||||
195. |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 省、州、县联审 | |||||||||||||
196.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97. | 建设工程类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98.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199. | 县城市管理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七条 |
| ||||||||||||
200. | 改变城市园林规划、绿地用地性质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 |
| |||||||||||||
201.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1.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 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
202. | 市政设施建设类建设 | 1.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企业投资审批事项 | ||||||||||||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
3.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
203.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
204. |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
| |||||||||||||
205.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206.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
207.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 |
| |||||||||||||
208. | 县司法局 | 公证员执业许可 | 1.公证员执业许可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条 | 省、州、县联审 | |||||||||||
2.公证员免职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 | |||||||||||||||
3.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 | |||||||||||||||
209. | 县气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 ||||||||||||
附件2:
小金县报建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 审批 部门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
|
2. | 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第一条 | 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 | |
3. | 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设计审批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
|
4. | 公路建设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
| |
5. | 县民族宗教局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
|
6. | 县消防大队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四条 |
|
7. |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整合事项 |
8. |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 非重特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
|
9.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公布) | 整合事项 | |
10. |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98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
1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8日予以修改) |
| |
1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
| |
13. | 取水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整合事项 | |
14.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 整合事项 | |
15. |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
16.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 | 整合事项 |
17.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 |
18.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19.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0. | 建设工程类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整合事项 | |
21. | 县城市管理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整合事项 |
22. | 市政设施建设类建设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整合事项 | |
23. | 县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设立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5号) | 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 |
24.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5号) | 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 | |
25. |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在国家公布基础上增加 | |
26. | 县气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
附件3:
小金县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目录
一、取消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 |||||||
序号 | 实施 主体 | 项目名称 | 许可 数量 | 具体布点 | 遴选规则 | 实施数量限制的法定依据 | |
大项 | 小项 | ||||||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
|
|
|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2008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
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
|
|
|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修订)第五条;《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1996年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
3 | 县文体广新局 | 娱乐场所审批 |
|
|
|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文化部令第55号)第八条 |
4 | 县文体广新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
|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八条第九款 |
5 | 县文体广新局 | 印刷企业审批 |
|
|
|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八条第二款 |
6 | 卫生计生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
|
|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33号)第七条第三款;《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第四条 |
7 | 县工质食药监局 | 户外广告登记 |
|
|
|
|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第六条 |
8 | 县交通运输局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审批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主席令第3号)第十七条 |
二、保留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 |||||||
序号 | 实施 主体 | 项目名称 | 许可 数量 | 具体布点 | 遴选规则 | 实施数量限制的法定依据 | |
大项 | 小项 | ||||||
1 | 县发改和经信局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 | 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 |
|
| 公开招标。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第五款 |
2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
| 3个及以上同时申请的可招标。 | 《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十二条 |
3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 |
|
|
|
|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三十三条 |
4 | 县交通运输局 | 客运线路许可 |
|
|
|
| 《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十二条 |
5 | 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 |
|
|
|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6号)第七条;《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2004年建设部令第135号)第十五项 |
6 | 县安监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
|
|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十六条 |
7 | 县教育局 |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
|
|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2008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
8 | 县民政局 |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
|
|
|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1997年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
9 | 县文体广新局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
|
|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三条 |
10 | 卫生计生局 | 医疗机构许可 |
|
|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六条 |
11 | 县环林局 | 林木采伐许可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八条 |
12 | 县国土局 | 采矿权审批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第74号)第七条 |
13 | 县农畜水局 | 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
|
|
|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02年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14 | 县农畜水局 | 生鲜乳收购许可及准运证明核发 |
|
|
|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15 | 县环林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
|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2015年环境保护部公告第17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意见》(川环发〔2015〕68号) |
16 | 县城乡规划建设住房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
|
|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八条、第十五条 |
请你注意
“中国小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资料保护。凡本网注明“来源:“小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经授权,其他商业网站(政府官方网站与新闻媒体网站除外)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小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免责。任何由于计算机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3、特别声明。http://www.mymall168.com/英文域名为本网站版权所有,任何其他网站不得以上述名称出现,特此声明。